冯晓琴顾清俞是哪本小说的主角 冯晓琴顾清俞为主角的小说

发布时间:2023-11-14 编辑:小编

放在平时,顾清俞自然不会。但此刻不知怎的,她忽然很想找个人聊聊。也许是巴黎之行的那束捧花,教堂门前的红毯,放飞的白鸽。还有顾士宏那通劈头盖脸的训斥。再算上假结婚那桩。谁知道呢,临近年底,团圆的烟火气,或许也有些关系。细菌似的,沾上便迅速蔓延开。悄无声息地。

小学时的同学,也是邻居。高高瘦瘦,戴副细边眼镜,那时叫“架梁”。成绩优秀,却又不是书呆子。喜欢看书和运动,英语尤其好,还会一点俄语和日语。“家教好”——大人们提到他,总这么说。他曾外祖是国民政府的要员,祖父经商,做丝绸生意。大户人家的孩子。即便是那样晦涩的年代,到底是有些不同的。鹤立鸡群。长相气质,待人接物,说不出的妥帖。像野草丛中的一束兰花。这么形容男生似乎有些滑稽,但意思是不错的。他父母是知青,在新疆。他由奶奶带大。12岁那年,他被父母接去新疆。“我会考回上海的。到时再见。”那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。她也真的相信了。谁知竟没有。高考那年,他没回来。她去老宅找他,他奶奶去世后,叔叔婶婶就搬去别处,也没下落。他消失了。世界上倏忽一下,少了个人。猝不及防地。

她看见展翔的神情。“别笑我,否则我以后什么都不告诉你。”

“我没笑。”他道,“——我在暗暗想象情敌的模样。”

“很帅,很优秀,也很有品位。”

“你自己说的,分开那年他才12岁。”

“三岁看老。”

“我16岁的时候,拿打工的钱买认购证,三年赚了我爸一辈子的钱。”

“所以啊,你现在成暴发户了。”

“我的意思是,我也很优秀。而且很帅,很有品位。”他伸出手掌,平平地捋了一下刘海。端起酒杯,晃了两晃,红酒在灯下闪着暗沉的光。“叮!”与她的酒杯一碰。

“等你什么时候把我的英文名写对,再来谈这个问题也不迟。还有你的牙套,一把年纪箍牙,忒不顺眼。”顾清俞很想这么说。当然没有。

她与他干杯,一饮而尽。是好酒。应该价格不菲。他把保姆房改成酒窖,光线通风温度湿度都做了处理,存放来自世界各地的名酒。酒窖装修花了上百万。红酒架更是专程从法国运来。他把这些告诉她,以证明他很有品位。然而在她看来,反而更坐实了“暴发户”这一点。事实上,她并不反感有钱人的拿腔作调。何况展翔这种。父母都是郊区农民,真正是白手起家,说运气好当然没错,但到底也要些魄力的,20年前房价再便宜,一平方米3000块,算下来也是吓死人。豁上就是一家一当。事后诸葛亮好做,下决定都不容易。上海的房价,坏就坏在这里,即便事后懊恼得想去撞墙,但重新再选择一次,依然是犹豫。跟买大饼不一样。顾士宏讨厌展翔,“轻狂无状”,说四十来岁的人了,肤浅得像个小学生,张牙舞爪,就差没把人民币贴在脸上。顾清俞倒觉得也难怪他。轮到谁都是一样的。天降横财,这种情形下还能低调节俭淡然度日,说实话也没几人能做到——当然,换了那人,应该是不会的。他不是普通人。隔了这些年,她以为那人在她心中的印迹,会渐渐淡去。谁知竟没有。思念像支笔,每日描摹一遍,从头到脚,轮廓愈发地清晰。回忆里的人也会长大,全凭想象,将边界一点点晕开,有叠影。五官瞧不分明,大致一个意思。哪里缺了,她自动替他填上。三分真,七分猜。遗憾中也带些迷蒙,梦境似的。二十多年了,不是做梦是什么?有时候,梦比现实更长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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