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家的时候,警察正在街道上,一家一家打探我的消息。
我没敢回家。
我 18 岁那年,在舞厅工作,跟着舞厅的大哥砸了对家的舞厅。
那次聚众斗殴事件,让我坐了半年的牢。
从那以后,每当我看到警察,就会下意识地躲避。
我远远地看到警察出现在我租房的社区附近,决定今天随便找个地方窝一会。
我找了家网吧待了一上午,睡得昏天黑地,醒来时,发现自己成了凶案的通缉犯。
从网吧出来,我找到了一个桥洞栖身。
我发誓我没有杀人。
死者颜笑笑,曾经是我的女朋友。
我没有办法证明我没有杀她,
我有作案时间,
在她死亡当天,我见过她。
我也有杀人的动机,
三个月前,她跟我分手,跟自己的客人在一起了。
我对她多次纠缠,甚至还曾持刀出现在她店门口,要挟她要跟她一起死,并扬言要杀了她的奸夫。
却被他奸夫派人堵在了一条小巷里。
我的作案动机和时间都很完美。
除了,我真的没有杀人。
我能猜到是谁杀了颜笑笑。
一定是那个男人。
她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后,过得并不好。
我多次跟踪颜笑笑,看见过,男人多次深夜把她赶出豪宅。
可她,却依然不愿意回到我的身边。
为了证明我自己的清白,我在桥洞一直等到深夜。
之后,赶到了豪宅区,
看到了星空下,无数个警灯闪烁。
那个男人死了。
警方将我定为第一犯罪嫌疑人,通缉了我。
我变成了两宗命案的重案犯。
真正的凶手用了一个套,把我套了进去。
让我没有办法,为自己辩解清楚。
我只能,选择逃亡。
从豪宅逃走之后,我开始了逃亡的道路。
我没有地图,只能顺着高速路一路向南。
高速路旁的村落,会有空着的房子,我会在那里找可以歇脚的地方。
一直以来,我都不相信网络支付,这让我有留现金的习惯。
每个月,我会把我的工资提出来,背在身上。
那时候,颜笑笑笑我,像个老人家。
可就是这个习惯,给我的逃亡提供了便利。
跟颜笑笑分手后,我又攒了一万块。
每次遇到村镇上大集,就是我给自己购入补给的地方,那里人口混杂,不会有人记得我。
我还会在集上花钱给自己理个发,让自己尽可能看起来不像个逃犯。
我不敢在任何地方停留。
被全国通缉的第 43 天,我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。
我在那条高速大桥五十里开外的地方,发现了一个村落,村落几十户人家,都已经搬空,留下一栋栋房屋,在一片荒芜的地方。
在这个村落中,我找到了最完整的一家。
屋子里的东西完备,有水有电。
有老旧的冰箱电视,还有锅和炉灶。
我决定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