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文煦没吭声,他早就知道今天会撞见林雨羡,但真到亲眼看见那一刻,无人知晓他什么感受。
脑海里浮现起女人尤物般的身体和脸,他咬了咬烟头:“酒喝的有点多,我去睡一觉。”
但他没去自己那间房。
林雨羡把苏晚季送到她老公手上,也回房准备补觉,进门后,却看到柔软床榻上,躺着个男人。
上半身衬衫松垮,纽扣开了,露出胸腹处清晰流畅的肌理,两条过长的腿已经快支出床尾。
他的手臂搭在眼皮上,只露出高挺鼻梁,薄唇和下巴,线条凌厉,显得很有男人味。
但又莫名多出几分浪荡子的气息。
“杨峤。”
林雨羡靠在墙边,轻唤。
男人的呼吸乱了下,却没有做出反应。
她又叫他:“严文煦。”
严文煦移开手肘,半坐起身,漫不经心一笑:“记性挺好。”
三年前的假名字还记得清楚。
林雨羡走过去,居高临下看他:“任务成功了?”
“嗯。”
“为什么不来找我?”
严文煦撩起眼皮,目光幽深,没回答。
他正待说点什么,林雨羡倏尔笑了,红唇艳丽:“没来才好,也省得我想办法怎么拒绝你。”
她冷然高傲地睨着他:“严文煦,我还记得你,不是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或者喜欢你,就是单纯讨厌被人放鸽子的感觉。”
“现在你出现,我就可以正式通知你:你出局了。”
林雨羡认识严文煦——那时候的他叫杨峤——是在勐市,一个边境小城上。
她因公出差,被律所派去勐市协助警方办理一个金融诈骗类的跨省大案。
三年前的林雨羡还没有专注商事
领域的诉讼案,刚毕业两年多,在律界只是个小小新人,跟的老师也主要是负责经济类案件。
她的老师毕竟是业内精英,不可能花那么多时间出差,而且这个案子能破获的几率也小,把她这个小新人派出去刚好。
到勐市第一天,林雨羡先是被这充满异域风情的边境小城吸引了目光,觉得这趟出差还可以顺便旅游,应该体会不错。
但是没多会儿,就乐极生悲。
她被小偷盯上了。
一般的小偷都偷不到她身上来,尽管她身上不管是爱马仕包还是香奈儿套装、积家手表还是卡地亚手镯,都非常招摇显眼,但她从来都不怕小偷。
往往这些小偷还没近身就会被她察觉,但这回,她忽略掉在这种颇有些鱼龙混杂的边境小城上,连小偷都是团伙作案。
所以当她中了连环套,发现不对劲时,包上的吊坠不见了。
这些小偷还真有眼力见,别的不偷,偷走她高价拍回来的玉石坠子。
但想想也不奇怪,这地方本来就在中缅边境上,见过的玉石还真不少,识货也正常。
“站住!别跑!”
“你再跑我就报警了!”
林雨羡艺高人胆大,直接追上去,准确盯住偷吊坠的那人,踩着八公分高跟鞋在街上健步如飞。